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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再起泰姬陵產權案
2005.7.9  1:39:43 PM      閱讀5590次
 (Islam Online﹐伊光編譯)
    被譽為世界建築七大奇跡之一的印度泰姬陵位於北方歷史名城阿格拉﹐是十七世紀莫臥兒伊斯蘭王國的王妃瑪哈爾陵寢﹐歸印度文物局管理。 印度伊斯蘭協會一再向高級法庭訴訟﹐堅持認為根據印度憲法精神﹐宗教文化遺產應屬宗教團體所有﹐不應歸國家文物局。 最近又冒出一位印度古代皇族後裔﹐也提出分享泰姬陵產權的要求。 建造這座王陵的皇帝是夏•賈汗(Shah Jahan)﹐他的直系後代雅古布•哈比布丁•圖西王子向印度政府提出他對這座陵墓的財產享有管理權。他說﹕“我的興趣不在於恢復歷史的王權﹐因為現在有許多方面對這座歷史古蹟提出監護權要求﹐那麼﹐作為王族的正宗後裔﹐我應當參加分享我們家族財產的產權。”


  他已向伊斯蘭歷史文物董事會提出了正式要求﹐董事會發言人宣佈說﹐圖西王子確是莫臥兒皇家血統後代﹐但是歷史王朝的財產不屬於個人﹐而是國家財產﹐屬於全國公民。 印度政府在七十年代曾經宣佈廢除所有歷史上的優等階級和高貴家族的傳統特權地位﹐但是在地方上﹐許多傳統家庭仍舊這樣互相稱呼。這座王妃的陵墓﹐是夏•賈汗皇帝為他的愛妃瑪哈爾建造的﹐工程歷時23年(公元1930至1653年)﹐曾經動用一百頭大象從印度和亞洲其他地方運輸建築材料﹐“泰姬”(Taj)的烏爾都文意思是“王冠”。 這座皇陵的建築形式和內外裝飾都是伊斯蘭文明特征﹐一切裝修都按照肅穆的伊斯蘭信仰特色﹐應當是世界伊斯蘭的文化遺產。


  印度伊斯蘭組織因此認定這是宗教性質的歷史文物﹐要求授予監護權﹐因為印度法律規定﹐宗教性質的歷史遺產由宗教團體保護。 印度文物管理局(ASI)堅持說﹐這不是一般性的歷史遺產﹐而是被聯合國認可的世界級文物﹐應當由國家機構保管﹐因為代表印度歷史形像。印度教協會對這座歷史文物也提出了爭議。 他們說﹐這座皇陵的基礎是一座古代的印度廟宇﹐那座古廟中曾經供奉過印度教的主神“希瓦”(Shiva)﹐古廟的地基仍舊在泰姬陵的地下室中。 他們要求分享泰姬陵的地產權﹐但是考古學家公佈的歷史資料表明﹐印度教協會編造謊言﹐那裡根本就沒有什麼印度古廟。 印度教協會曾經對許多歷史著名的清真寺提出要求﹐都是借口八百年前那裡原來有座印度古廟﹐要求拆毀清真寺恢復古廟﹐因此製造種族和宗教流血衝突。


  泰姬陵是1983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可的世界遺產﹐從那以後﹐泰姬陵成為印度古代代表性建築﹐而且成為日進斗金的旅遊勝地。 因為對國外遊客強大的吸引力﹐泰姬陵週圍變成了為旅遊業服務的市場﹐各種服務業和禮品商店鱗次櫛比﹐大家向錢看齊﹐造成文化和環境嚴重污染。印度高級法庭通知各方申訴泰姬陵管理權的組織和個人﹐將於星期六(7月20)最後審定所屬權問題﹐宣佈法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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